半脱离微信的一个月

2020 年 2 月 8 日,我被迫弃用使用了十年的微信号。近一个月里我大幅减少了微信的使用,我记录了自己心理上的变化,和一些想法。

事情的经过

2 月 8 日中午,我正在跟同事用微信语音开会,突然弹出对话框,提示我的微信被强制下线。(时间正好是 404 哈哈哈)

1

我没忍住大喊出来「卧艹」,重新输入密码登录,看到了提示:「永久封禁,不可解封」。

2

我强行平复心情,用 QQ 语音开完了会。

之前听说过微信永久封号,不过完全没想到自己会碰上。其实不久前我才刚整理过通讯录,1800+ 好友,每一位都打了标签,花了整整 6 个小时。

PS: 微信的通讯录和标签功能实在太难用了。

PPS: 我发朋友圈从不分组,打标签只是为了找人方便。

我感到非常崩溃,因为当时不清楚被封号后的影响,比如能否恢复?能否导出数据?能否加回好友等待。

1 小时后

我 Google 了一堆资料,看完后得出结论:

  1. 确实不可解封,老号作废,准备新号吧
  2. 因为钱包里还有余额,可以临时登录,好友能找回来

同时朋友帮我找到了 WXG 的朋友,答应帮我看看。

另外就是继续工作了,我只好用之前给家里狗狗注册的微信号,不知同事们看到一只狗狗的头像会不会感到很跳戏。。。

3

2 小时后

收到朋友的反馈,我的微信确实回不来了,是被甲方钦定炸号的。

我实在也不是谦虚,我一个十年的个人号怎么就炸了呢,但是呢 WXB 的同志讲,大家已经研究决定了,就炸你的号,所以后来我就念了两句诗:

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

开始的几天

当晚吃饱喝足后,我接受了这一事实,并注册了一个新微信号。

我通过 Instagram、iMessage 等渠道告诉了几个朋友我的新微信号,他们帮我扩散了一波,不少朋友重新加回来。

这一过程其实是挺好玩儿的?因为所有人都会笑嘻嘻地跟我说:哈哈哈哈哈你微信炸了吗,节哀节哀哈哈哈哈哈。有些很久没联系的朋友还能重新唠两句。就好像小时候你摔了个狗吃X住院了,大家都来看你,一看也没什么大碍,自然就开始嘲讽:哈哈哈哈哈你个傻逼。

我也觉得我挺傻逼的。抓头.jpg

不过新微信又遇上一些波折,先是因为新号短时间加人太多,朋友那边弹出提示说「请小心对方是骗子」,于是我开始跟新加的老朋友对暗号,这也挺好玩儿的。

4

然后我重新关注黄峥的微信公众号,居然被判定为刷阅读的黑产,又被封了。哎,黄峥这种年更又极度干货的公众号还需要买粉吗?

一周后

我通过技术手段导出了一份老号上微信好友的列表,筹划着可以开始重新加好友了,从 A 到 Z。

然而这时候,我陷入了拖延,这个拖延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克服。

一方面是因为新号加人有限制,我并不清楚加人的阈值是多少,所以小心翼翼。

另一方面就是心理上的拖延。其实我有非常久的和拖延症战斗的历史了,在这个过程中我认识到一个道理:

如果一件事我拖着不去做,那一定是我没想清楚 
—— either 是我没想清楚做这件事的收益,either 是有潜在的风险让我抗拒这件事。

这个绝对是智慧箴言啊朋友们,想想看:如果一件事有明确的收益你会不去做吗?或者,你认识到这件事的收益,但你不清楚执行路径,导致你对工作量没有明确的预期,这个模糊的工作量会像一座夜幕下的大山,给你巨大的压力,让你止步不前。

那么我为什么在加好友这件事情上拖延呢?是因为我意识到一件事情:

这个微信不是属于我的。

是的,尽管是我注册的微信号,绑定了我的手机号和银行卡,设置了独一无二的我的密码。但,他其实不属于我。他随时可能被剥夺,因为一句聊天,一条朋友圈,甚至是加了一个我从未发言的群。

以及情感上,这个号也和老号差太远了。老号上有十年的所有聊天记录,13 年第一条朋友圈到现在所有的和朋友们的互动。而新号什么都没有,我实在无法对他感到亲近。

一个不属于我的微信号,怎么让我在上面投入精力和时间。

因为与旧人过多的羁绊而抗拒开始新的生活,你看炸号这件事是不是像极了爱情

新发现

所以我迟迟没有打开那张满是好友的表格,我不称手地用着新的微信号,跟朋友聊天时总发现没有了原来精髓的表情包,于是我只好发:I know that feel bro.jpg

5

突然有一天,我的 Reeder 更新了一篇博客,讲的是微信隐私协议的中外之别。在文章末尾的脚注里(赞美每一位贴链接和脚注的作者),有一篇文章是讲如何注册一个符合 GDPR 法案的微信

欧盟的 GDPR 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) 法案旨在协调整个欧洲的数据隐私法律,保护所有欧盟公民的数据隐私,并重塑整个地区在存储和处理隐私数据上的管理方式。此法案已经在 2018 年 5 月 25 日生效。
这个法案包括的内容众多,其中跟本文相关的一点是:只要一个公司在欧盟经营,那么它必须给用户提供导出数据的选项。
违反 GDPR 的规定,组织可能会被罚款高达全球年营业额的 4%,或 2000 万欧元。

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在我的 RSS 订阅列表里,不过我订阅他的时间晚于文章发布的时间,所以之前并没有读过这篇指南。

我按照文章里的指引,迅速得到了一个符合 GDPR 法案,支持数据导出的微信号!

6

我吼兴奋啊!

7

当晚我还写邮件给这两位博主表达感谢,其中一位秒回,另一位第二天回了一大段,我竟然有一丝「君子之交」的感觉。

不过第二天早上这个微信就又被封了,提示是注册来源不合法之类的,我按照指引成功解封。这也要设卡,只能说确实令人叹为观止。

8

这一个月

我还是拖着没有开始从 A 到 Z 加回好友,原因是我没想清楚。我没想清楚以后是用现在的新号,还是用那个 GDPR 的新号,而且这俩都是新号还都得养一阵子呢。

以及工作、生活上事儿挺多的,也没有太多空闲时间,就继续放着了。

不过我另外做了一件事 —— 建好了自己的独立博客:(也就是本博客)

anemoi 风神广播
https://anemoi.xyz

独立域名,支持 RSS 订阅,甚至还有 favicon!(用 Sketch 拼了些形状 XJB 画的)

欢迎大家订阅,以后所有的文章都会在我的博客上首发,公众号晚一天发布(也可能晚很多天)。

这个网站是完全属于我的,没有使用任何墙内的服务,不存在审查、删文章、封号。

有兴趣做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博客的朋友留个言,我可以写一篇教程。

思考

炸号和之后的这一个月也让我有了一些思考。

人和工具的关系

人创造工具,工具反过来也在塑造人。

半脱离微信的这一个月我其实感到很爽:不再被短消息打断了,不再看碎片的公众号文章了,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群聊需要参与。

我的时间完整了很多,有了更多整块的时间,也就有了更多思考,更多深入的思考。

现在手机都能查看每周应用启动次数和花费的时间,看看自己在微信上的时间,一定会吓一跳。

人的社会关系

马克思写道: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,在其现实性上,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。

平心而论,微信在最大化人的社会关系这点上做的其实很不错,大家可以通过微信很方便地分享一切。

但反过来想,当你的所有社会关系都处于一家商业公司的产品里,并且这家公司从不给出明确的规则(比如一天最加多少好友会被封号),更别提这家商业公司还有一个更不给明确规则的大甲方。

是不是有点利维坦的感觉了?

10

我的应对方法是开始自建 Personal CRM 系统,具体来说就是一张支持各种标签、Rollup 和 Relation 的联系人数据表,里面存朋友的微信号和手机号、邮箱等联系方式,以防失联。

11

我甚至有把他做成产品的想法,比如一个小程序,有人会用吗?

我真的需要一个 GDPR 微信吗?

其实一个遵守 GDPR 的微信号又如何呢,依然存在被封号的可能。

这本质上也不是微信的问题,而是整个舆论环境和法制社会的建设。

12

我真的傻逼吗?

后来陆续看到很多人在 2 月 8 日被炸号,我大概清楚被炸号的原因了。

13

是我自己傻逼吗?我对于某位同胞遭遇的不沉默,导致微信被炸;而微信被炸后给我带来极大不便,代价完全由我自己承担。可是如果我们都保持沉默,那事情怎么会变好呢?

也许你会说:你看一个月过去了,大家都忘得差不多了,你的不沉默也并没有让事情变好,你的号白炸了。

白炸了?也许吧。

「我已经看过大海了,我不能假装没有见过。」

14

最后

朋友们请等我把新微信养起来然后慢慢加回好友,别急。。。

更欢迎来 TG 找我:@Sectumsempra7

15

3 thoughts on “半脱离微信的一个月”

  1. 看见作者提到现在手机都能查看应用使用时间,想到最近2个月我开始记录每天的情绪状态,发现每个月的第四周以及每周日的情绪都是平静的/偶尔愉悦的;2月的第三周情绪起伏最大,这五天分别是浅蓝色脸*2(说不上的心塞)深蓝色脸(低落和沮丧)砖红色脸(心慌)黄色脸*2(愉快)绿色脸(平静),同时查看了当周的微信使用时长17h;而心情比较平稳的2月第四周,微信总使用时长是12h. 非常可以理解和微信保持距离带来的好处ヽ( ̄▽ ̄)

    另外,想看作者写关于rss阅读的内容!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使用小技巧吗?以及,从发现一个订阅源到决定关注对方自己的筛选标准是什么,会人为给自己设置关注上限吗?

    最后,有机会湖边散步聊天~

    Liked by 1 person

  2. […] 去年我写到:如果一件事我拖着不去做,那一定是我没想清楚,如果对目标、行动和产出层层拆解,建立明确的预期,甚至在头脑中模拟演练一遍,落地也就不难了。后来我又想到,人人追求幸福,那「幸福」这个主观感受是否也可以这样拆解与量化呢? […]

    Like

Leave a comment